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 > 重要公告

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


广大企业客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为便于有关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2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对浙江省银行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及其后续变更、撤销等业务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向企业核发开户许可证。我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

二、企业变更、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存量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度改为备案制度。企业变更存量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信息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实行“宽进严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我行将采取面对面或远程视频等方式向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

四、企业因在办理其他按规定需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银行账户业务时,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以替代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我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可按照我行规定申请查询。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4008596521

特此公告。


                     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

                       20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