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销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9年4月
25
日起我行开始代销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简称:南方恒庆一年C
)
,基金代码
00
7162
。您可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开户业务以及
该
基金的认购业务
。
重要提示:
1.南方恒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8日证监许可[2019]402号文注册。
2.本基金募集期至2019年5月17日结束;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3.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年度对日(指自然年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5.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
6.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19年04月
24
日